微博第三季净利润1.01亿美元 将发行7亿美元债券
北京时间10月25日消息,微博公司(NASDAQ: WB)今天发布了截至9月30日的2017财年第三季度部分未审计财报。财报显示,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计算,微博第三季度净营收为3.20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9%;归属于微博的净利润为1.01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同时微博宣布,将发行7亿美元债券。第三季度业绩要点:总营收为3.20亿美元,去年同期为1.769亿美元,同比增长80.9%。其中广告和营销营收为2.768亿美元,其他营收为4320万美元。来自中小企业和关键客户的广告和营销营收为2.515亿美元。来自阿里巴巴的广告和营销营收为2530万美元。归属于微博的净利润为1.011亿美元,去年同期为3210万美元,同比增长215%。按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Non-GAAP),归属于微博的净利润为1.152亿美元,去年同期为5460万美元,同比增长111%。调整后的息税、折旧以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1.359亿美元,去年同期为5770万美元,同比增长136%。微博计划在2017年11月公布第三季度详细业绩。发行债券微博今天还宣布,将发行最多7亿美元可转换高级债券。此次发行的债券将于2022年到期,届时债券可转换为微博的美国存托凭证。转换率以及债券的其他条款尚未确定,但将在债券价格公布时确定。微博打算授予初始购买者30天的选择权,以额外购买最多1亿美元的债券。微博计划将此次债券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一般企业用途,包括营运资本需求、对互补业务进行潜在收购。
制作钓鱼网站犯法,请注意!
今天有一个同行的朋友问我说制作钓鱼网站是否会犯法,他说他自己不会去骗人,但是帮之别人制作钓鱼网站,这样的情形会不会犯法,是否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说一下钓鱼网站制作和其他违法网站制作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也许很多从事网站建设或者网页设计的技术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儿,觉得只要自己不去利用互联网骗人、自己不去利用互联网稿破坏就不会构成犯罪,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今年修订的互联网安全公约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危害互联网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那就是谁接入谁负责,根据这个条件我们可以认为,凡是直接介入到违法网站接入互联网活动的人都有可以被定义为危害互联网公共安全罪。 简单的说,如果一个违法网站被查处的时候,公安局会首先抓捕这个网站的服务器接入商和域名接入商,然后接下来要抓捕的就是为这个网站提供网站制作、网页设计及网站优化推广相关的人员,最后才是网站的真正拥有者。所以我们这些做网站的朋友,以后尽量少接触违法网站,无论是钓鱼网站制作、色情网站制作还是其他违法网站制作我们都会受到连带责任。